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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激怒吴大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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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秀英有些紧张,她是带着情绪来找吴大兴要头发。

现在却很心虚,因为刚才和李顺跳舞,让她有了偷情被熟人撞见的尴尬。

“这种搭讪方式过时了。你应该这样搭讪,嗨美女,你长得跟我朋友很像。”李顺呵呵一笑,转身问卢秀英:

“你还不到三十岁,怎么有这么大的侄子?”

卢秀英马上摇摇头,为了配合李顺演戏,她不敢说话,怕被吴大兴认出声音。

吴大兴很纳闷儿,这个女人跟二婶很像,却又不完全像。

二婶今年四十多岁,这个女人看起来最多三十岁。

吴大兴不死心,拉着女朋友坐在卡座对面:

“美女,歌舞厅本来就暗,戴上眼镜啥都看不见,摘下来吧。”

吴大兴伸手去摘墨镜,李顺一把抓住他的手:

“戴墨镜是她的自由,我们应该学会尊重女性,不要违背她们的意愿。美女,对吗?”

李顺露出最帅的笑脸,反问吴大兴的女友,语气里带着若有若无的挑逗。

“嗯嗯,你说得对。”丁焕焕给出肯定,露出自以为最美的笑容。

“美女握个手吧,我叫李川页。”李顺伸出右手,用手指比心。

“你好,我叫丁焕焕。”丁焕焕觉得李顺的手很漂亮,可以去当手模。

譬如在央视综合频道里,给金龙鱼一比一调和油做广告的那只手。

手漂亮,小伙子长得也不孬,丁焕焕就多握了几秒。

“参参削剑戟,焕焕衔莹琇,好名字。”李顺念句韩愈的唐诗装逼。

“额……谢谢夸奖。”丁焕焕嫣然一笑,拨开一束刘海掩盖尴尬。

李顺鉴定完毕,这是个可能不知道韩愈是谁,只会撩首弄姿的花瓶。

人在尴尬时会有些脸红,害羞时也会脸红,所以吴大兴误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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