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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狐狸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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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之前赢高的嘱咐,朱家作为他的暗牌,就连冯清也还不知道这家伙究竟是干什么的,所以他必须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通过后门进入赢高府中,这样能最大限度的避免阎乐知道赢高对他做的事情,毕竟在阎乐的眼里,赢高的身边还依然只有两个半吊子侍卫。

“可是有了什么发现?”

对朱家的武艺,赢高还是放心的,毕竟他还近距离的看过刺杀扶苏的刺客以及扶苏的贴身侍卫们的身手,两相对比之下,朱家这家伙只强不弱。

“正如公子所料一般!那咸阳令阎乐虽平日里看似都是在和咸阳城中的官吏来往,明面上也只是出入赵高的府中次数多了一些,但是我经过数日的观察,发现他每隔一日就会到城东的一处酒肆中买酒,而后某便也去了数次,却见那酒肆掌柜不似想要盈利,其中酒水也是极差。”

朱家说到这,赢高的眼珠已经有点亮了,迫不及待的说道:“这酒肆定然是有他用之所,你可曾有甚发现?”

赢高这样说,是有着强大的理论支持的,在大秦的律法中,那是极度的重农抑商,按照当时统治者们的思路,商人可不是什么好玩意,他们除了赚钱就是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制造纠纷,还把各地的特产拿到其他的地方去赚差价,这么一来老百姓的生活太丰富,谁还能安心种地了?对粮食也是一种极大的浪费不是?

所以大秦把商人的身份定的极低,甚至施以重税,也正是因为这样,像韩信那样的人才宁可天天背着一把剑闲逛悠也不去做点买卖赚钱。因为在大秦做商人那是要入‘市籍’的,入了‘市籍’的人,不可独立为户,不能获得田地,还得优先征税,而且一连三辈都要跟着遭殃,就这一下子,一般人谁敢去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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