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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早投降不如晚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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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于奋(愤)发读书过程中打了几十个盹的贾六揉了揉迷糊的双眼,朝尚黑着的外面瞧了眼后,一把将那半本《论语》扔进角落里,然后对着双手哈了口气,出门走到厨房将炭炉子上的封门拔下。

贾六要烧些热水洗头,因为他觉得头顶那条不能割的辫子有点脏,而且头皮老是痒,估摸是有虱子,因此必须打理一下好神清气爽的在“和中堂”面前闪亮登场。

坐在小凳子上等着水烧开时,贾六一直在把玩脑后那根辫子,且几次试过用力去拽,结果就是头皮拽得生疼。

本能的厌恶。

凑近鼻子闻,还有股淡淡的味道。

如今旗人的辫子不像从前满洲刚入关那会又小又短(俗称金钱鼠尾),而是略有变化。

首先就是原本在脑后的辫子移到了头顶,其次允许蓄发的面积从原来的辫根扩大到四五个铜钱大小——要是没有辫子的话,看上去就好像头顶长了块牛皮癣或胎记。

蓄发面积稍有扩大,辫子样式还是入关那会的“金钱鼠尾”,不过再也不用“五天一打辫、十天一剃头”,所以演变下来的结果就是辫子变得越来越长。

辫子变长看着比短辫好看些,洗起来却是麻烦,得先将辫子一节一节解开散开,再用水一点一点清洗,整个过程特别麻烦且耗时。

因此走在北京城的大街小巷,到处都能看到长得快要拖到地上且泛着油光的辫子,走近一闻就是一股让人想要呕吐的酸臭味。

这些,都是贩夫走卒,生活在底层的穷人。

穷人每日为了生计劳累操作,根本没有什么时间打理辫子,此外大多数穷人家中不可能有水井,因此城市中就诞生一种行业——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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