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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1 章(【啼笑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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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宴后, 迎来了初春第一场雨。

这种天气最为寒冷,连出城送行的人都少,既然已经聚一起吃吃喝喝过了, 杨一清便也没让大伙相送,自己携妻子踏上了前往陕西的路程。

明朝地方官不好当,路不好走,事也不好办,便是能借助水力和畜力, 沿途也有驿站接待,往返路上还是极不容易。

倘若任地是太平的地方还好, 换成个不太平的地方,说不准人能在半路没了。

杨一清这种朝中关系不差的,当起地方官来自然要优容许多,大多都是在布政司、按察司底下干活,要是自己不乐意的话,怕是连西安府都不必迈出半步。

可去都去了, 哪能白走一趟?

杨一清扬鞭西指, 心中有豪气万千。

他知道自己这身量、这相貌远算不得“伟丈夫”, 可既然同是来这世间走一遭, 谁又比旁人低一等?他只管做自己心中想做之事,后世如何评说,且留待后人去讲!

杨一清离京后,文哥儿也没闲下来, 因为谢家又添了一丁。

才刚生下来的孩子, 一般外人是不好去看的, 不过文哥儿不是外人,他自诩是谢迁门下弟子, 屁颠屁颠跑去看小孩。

徐氏图文哥儿健健康康、聪明伶俐,想让幼子沾沾他的神童气,也没拦着他和谢豆他们一块凑过去看奶娃娃。

这么小的奶娃子,文哥儿是不敢摸的。他趴在边上看着小小一只的小师弟,忽地注意到这小孩儿胎毛长得很好。

文哥儿前些时候读书读到样新鲜事物,叫胎毫笔。

据传南朝有位叫萧子云的书法家就很喜欢用这种胎毛做成的笔来写字。

胎毛这东西非常柔软,制成笔自然也是软毫笔居多。

当年李世民看了萧子云的字,就点评说“萧子云无丈夫之气,行行如萦春蚓,字字若绾秋蛇”,接着还狂吹了王羲之一通,表示什么王献之萧子云根本没学到王羲之的精髓,书法上只有王羲之是永远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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