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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 夜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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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志龙年少有为,现在又是一军之首,都说郎才女貌好成双,遍观身边的年轻男子,辛氏发现还就是于志龙最为合适!难得的是听几个周围的人说于志龙对于兰似乎也是有些情意,还曾亲自去与于兰谈过话。而于兰也曾入过靖安军军营,转门给于志龙送过药。

这妮子做事瞒得老娘,若非用心打听,辛氏至今还不知晓。

可惜偏偏这于志龙与于兰同姓,这倒是不太好办。

自西周就有记录,如《国语晋语四》里“同姓不婚,惧不殖也。”《左传僖公二十三年》里“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按照唐律,同姓之人婚配,徒两年,若是同宗之人,以奸罪论处。自宋以来,这条律法一直尚存,不过处理的刑责或有不同。宋元还有“乾杖而离之”的律法。

自古很多传家之姓或起源于祖宗之封地,或起源于氏族部落,或起源于官职、技艺等,如齐、鲁、姬、司徒、军、卜 、 陶等。不似王姓,来源颇杂,特别是后世又有许多姓氏因为各种原因改为王姓。

初期同姓之人都是一个祖宗传下来的后代,同姓之人不婚,主要还是为了避免近亲婚配、生子,不至于后代出现较大概率的畸形或弱智儿。只是到了近代世人终于明白真正的近亲血脉通婚才最有可能造成后代的遗传缺陷。

古人虽不明白此中原理,但是多年经验流传,遂有同姓不婚之言。

辛氏以前还心里惋惜,于兰也是有此顾虑。她们虽然是妇道人家,但是世俗礼法的传统还是对其有很大影响力的。

以前大家都在不断的东奔西走,被官军追剿而疲于奔命,谁也不会太过于关注于志龙和于兰的可能关系,现在已经稳定月余,有些心思活泛的就开始絮叨起各家各户的家长里短了。有心人数次见到于志龙到城里曾找过于兰,两人白日里的情意绵绵自是落到其他人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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