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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一个乐团的诞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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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程晓羽先去浴室打开水龙头,给浴缸里放了水。陈浩然的加入让练习强度陡然间提升了上去,地下室糟糕的练习环境也让人倍感疲劳。但程晓羽躺在浴缸中却舒服的忍不住想唱歌,温水打开了毛孔,浑身舒泰,就像是适度跑步之后那种身体在分泌多巴胺的愉悦。

这种乐队练习过后带给他的身体和精神的双重享受,是他所熟悉的那种快乐感觉。

虽然音乐在上一世没有给他带来太多物质上的享受,甚至他为了音乐还付出了更多更多,可他从来没有为此后悔过。

没错,那个去乡下喜丧表演节目就是他大学毕业不久以后发生的事情。

他永远也无法忘记那段物质贫乏又精神富足的岁月。

尽管父母总说他不争气,亲戚也说他不务正业,他仍然觉得自己很幸运。毕业后认识了吴俊、肖志飞他们组了乐队。

当时最厉害的就是科班出身的鼓手肖志飞,天生的绝对音感,再难的谱子都能扒下来,比他们这些业余选手水平高多了。但肖志飞从来没有嫌弃过他们水平不够,几个在网络上认识的人就这样脑袋一热凑在了一起。

那时他们不仅没有排练的地方,也缺乏表演的舞台。当时星城的酒吧只要歌手,不要乐队。程晓羽作为主唱自己倒是很容易在酒吧混口饭吃,但乐队一共五个人,总不可能他一个人去驻场,其他人就坐下下面看着。于是他们就到处找愿意要乐队的酒吧,市中心没有就去大学城那边,大学城那边还没有,就去更偏一点民办学院那边。

可以说那一两年,他们就是到处流窜作案,租最便宜的房子,在荒郊野岭的出租房排练。郊区的房间里没有空调,夏天热的上头,冬天冷的够呛。夏天练习完还可以冲个冷水澡,冬天就比较痛苦了,要在火炉边缓很久。无论练习还是表演用的都是一两百块的小箱子,塑料味的效果器,东拼西凑起来的线,借来的调音台。就这些垃圾条件,他们还是排练出了几十首歌曲。热门的用来赚点小钱,冷门的用来自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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