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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4章 改编权(求订阅,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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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后面,斯蒂芬-金是越看俩人越舒服。

大作家也是人,也是俗人。

他甚至40多岁正当红的时候还在某本杂志的专栏里写道,自己想成为马克-吐温式的作家,而不是所谓的恐怖作家。

他积极的拥抱影视圈子,一开始是因为多赚钱,后来是因为享受,享受自己的小说改编成影视剧时受到观众们的赞誉。

他也见过不少导演,票房卖座的、傲气的、有文气的......

但都不像莱曼这般。

怎么说呢。

言语恭敬、姿态得体,对自己很是尊重。

他其实看不惯的是一些导演明明是来求电影改编权的,却偏偏仿佛是给他面子一样,或者就是见面拿钱砸。

他不缺财富了,他也不喜奢侈。

比起财富,他更想追求名声。这也是许多老辈人思想一致的地方。

钱赚够了,就想追寻“留名”。

恰巧,莱曼也是猜到了这些。

一番合适的应对,斯蒂芬-金态度太好,心下对莱曼想拿到《迷雾》的电影改编版权已赞同了一大半。

他带着笑,往上抬抬眼镜,对莱曼点头道:“我会跟他们打招呼的,你是想这两天就定下来吗?”

莱曼的语气里带着点兴奋,“多谢先生,我会好好拍摄《迷雾》的。”

斯蒂芬-金对莱曼越看越是顺眼,眼睛笑眯起来,“有什么疑问的,也可以找我聊聊。这是我的私人电话号码。”

他从小桌一侧的抽屉里拿出一张名片,上面很简洁,只有一串数字,其他什么都没有。

莱曼恭敬的接过,道谢两声。

此时,塔比莎又走了过来。

莱曼见状也是很有眼力见的主动告退道:“我与先生一见投缘,本想多聊几句,但时间却也不早,叨唠不便,日后若得空闲,再来当面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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