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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5 章(四人小修罗场(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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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正这次也换了身衣服, 他来的时候穿的是商务范正装,这次换了个灰色的大衣,里头穿了件高领黑毛衣, 头发也放下来了, 整个人看着都清秀了很多,也显得年轻多了。

反倒是周挺, 正好反过来, 头发梳上去了, 看着成熟了不少。

简闻溪还是一贯的奢牌简装风格, 穿的最休闲的是简闻鸣, 他穿了个黑色羽绒服, 落座以后,将羽绒服一脱, 就露出了他里头的粉红色毛衣。

也就只有他这样白皙的肤色和精致的相貌,才能把粉色毛衣穿的这么好看。

他这么穿也是有原因的, 因为奚正和周挺都在,他觉得他跟他哥穿的太像, 会有一种非常诡异的尴尬。

所以他穿了他行李箱里唯一的亮色。

奚正说很好看。

这不是废话么。

“我穿什么不好看。我这脸蛋, 我这身材。”他说。

要论气质,他能学他哥八分像,但这种像占了容貌酷似的便宜,事实上在气质上他差他哥很多, 但他也不是毫无优点……这个优点,他还是通过他和奚正之间的纠葛才发现的……那就是他鲜活,生动。

因为奚正不喜欢他哥, 喜欢他,就是因为他身上的这点不同。

简闻鸣一直都有自己不如他哥的心理, 倒谈不上自卑,毕竟他光是长相身材都甩这世上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了,他如果再自卑,普通人还怎么活。但是从小到大,他基本上都是在他哥的光环下长大的,就是他爸妈,对他哥要求颇多,对他却几乎没什么要求,任由他野蛮生长。他哥哥除了没他会玩,别的都比他强,成绩比他好,才艺比他多,亲戚朋友也是夸他哥的多。

他就是个纨绔子弟,如果家庭条件允许,他更喜欢做自己想做的事,快快乐乐自由自在地过一辈子,他能开着车跟队跑几个月的耐力赛,也能跑到沙漠冰川里去探险,觉得日子这样精彩,一辈子才算不虚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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