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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章 行政制度改革(二)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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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如果在遭遇重大决策,总统又给予准许时,可以恩允人民议会举行与召开。笔~趣~阁www.biquge.”,夏冰听完他们的意见后,给予自己的补充建议。

不过她说的很小心!

毕竟是刚入阁,人言微轻。所以在这些资格较老的部长面前,不敢太过锋芒毕露。

众人听着,细细想了一会儿。就见杨崇点点头,应允道:“嗯!既然组建了人民议会,就该让它召开几次。不然那些头脑发热的议员,肯定会觉得我们是在耍他们。”。

到底当前,杨崇不能理政的可能性不大。所以按照南峰的方法,人民议会,基本没机会召开。

这样一来,那些当选了议员的民众,肯定少不了一番埋怨。

左鹏想了想,附和道:“嗯!确实要让人民议会,运作起来。像一些宪法上的事情,就可以听听人民议会的意见。”。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立法权向来是至高无上的。

之前大明律法,基本是由司法部一力应承与编撰。然后经过内阁的商议,由杨崇拍板决定。

使得大明宪法的话语权,实际上只局限于内阁这个小圈子。

现在让人民议会参与立法,算是打破了以往的局限性。

这也是左鹏参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后,做出的提议。

尽管不能让各行各业的人都参与立法工作,但相对之前司法部闭门造车而言,覆盖面肯定是扩大了的。宪法所囊括的社会问题,也能尽可能性的,惠及到大明的方方面面。

并且在凝聚人心方面,也是非常有利的。

只不过,人民议会是不能左右法律的通过与否。用后世的话来,就是只有提案权,而没有表决权。在二十一世纪,这无疑是落后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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