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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民国可以娶姨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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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好后的第三天------

后宅厨房简陋的储藏室里临时搭建的木板床上坐着一位头发凌乱的二十来岁的少妇,身上的衣服还算齐整、只是有些多日没换的样子,上面褶皱纵横失去了绸缎原有的顺滑美感。此时衣服的主人静静的坐在木板床上,漂亮精致的脸上黯淡无光,有些苍白。看来这位就是惹得原主“脱阳”的“罪魁祸首”,三姨太李玉兰了。

“兰姨娘,你也别怨老婆子这几日伺候不周,我只是个帮厨的,惯不会伺候人的,今天你就不用再在这里煎熬了,早晌(shǎng早晨)大管家派人传下话来,昨天二少爷彻底好利索了,老太太说了,头晌(上午)就处理你的事。是留下还是大归回家,就看你的造化了。”后厨的管事妈妈同情的说道。

今天是处理我的兰姨娘的日子,所以一大早,我就被老爷子传唤到了后院内宅的堂屋。

“老二,既然是你的屋里人,那你看应该怎么处置她?”老爷子轻轻的转着茶碗盖,面无表情的沉声问道。

刚进屋,我还没有坐稳,就听见问我处置什么“我的屋里人”。

听听这称呼“屋里人”!什么姨娘?只是称呼上好听点罢了,其实也就是过去的小妾,那就是个玩物,根本没有人权啊!在现今虽然封建礼教已经崩溃了,但传统势力还是民国初期的主流,想改变这种状况,恐怕就要等到某位光头兄上位后开展的“新生活运动”才会稍微好转,但那是十几年后的事了。

(这里要说明一下,虽然民国时期规定了一夫一妻的制度,但执行起来比较困难。因为刚推翻封建统治的民国初期很多男人都有妾室,后来没有办法,民国法律又做出了补充,取消了“妾”这种说法,把“妾”算成了是男人的亲属,所以就有了姨太太这种不伦不类的称呼。说起来也就是掩耳盗铃的做法,但在民国时期是非常的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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