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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传 卧底 第一章 凶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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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圣耀,你长大以后要做什么?”

“我要当漫画家。”

放学后,国小低年级的大象溜滑梯上,小男孩与小女孩背著书包,等着双方家长接他们回家,他们是同班同学,住的地方也不过隔了两条街。

男孩跟女孩舔着甜筒,那是男孩花光身上所有的钱,向学校福利社的欧巴桑买的。

男孩一直喜欢女孩,上课时他老盯着女孩那两根小辫子发愣,也常常送女孩一些小叮当橡皮擦、淘气阿丹贴纸等小东西,他最喜欢的时间就是放学后,跟女孩坐在溜滑梯上等待回家的时刻,因为他们的爸爸妈妈常常很晚来接他们,晚到其他小朋友几乎都走光了,“哈哈!男生爱女生!”这类的嘲笑也跟着走光了。

所以,他们总是可以尽兴地乱聊。

女孩心里也喜欢着男孩,虽然他常常看起来一副灵魂出窍的呆呆模样,但她知道男孩很善良,她喜欢看他喂流浪狗的专注表情,不管工友伯伯怎么责骂男孩,男孩总是将早餐三明治中的火腿片留着喂狗。

她注意到,男孩喂狗时并不将火腿片丢在脏脏的地上,而是将火腿片放在掌心由狗儿咬去,这种贴心的小动作温暖了女孩的心。

“可是你画图画得比我差耶?”女孩说。

“我会努力练习啊,那你呢?”男孩问。

“我爸爸叫我当老师,可是我想当女太空人。”女孩嘟着嘴。

“当女太空人很好啊!”男孩说,吃掉最后一口甜筒。

一条流浪狗拾阶走上溜滑梯,站在男孩的身旁猛吐舌头;它叫做麦克,是男孩为它取的名字,它刚刚啃过男孩吃了一半的早餐,此时也是麦克一天中最期待的时光。

“今天最后一次了麦克!”男孩说着,将书包交给女孩,把麦克抱在怀中滑下长长的溜滑梯,麦克兴奋地大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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