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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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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桂真他娘的是河北人,这货是河北宣府人。宣府是哪里李枭不知道,但这货也的确是蒙古人。在大明,这也算是少数民族士兵。

这位兄弟参军很早,在李枭这个年纪就在军队里面混。

据他喝醉絮絮叨叨的兄弟说,满桂同志应该算是个标准的打仗苗子。从小爱好打猎,长大参军了,就爱好打人。在军队中混到了三十多岁,每次出去打仗都能砍死几个。可谓战功显赫,然而战功如此显赫,混到如今四十岁仍旧是一名总旗。

这倒也不是有人搞腐败潜规则打压他,实在是因为少数民族兄弟太实在。

按照大明律条规定,如果你砍死敌兵一人(要有人头为证!)。那么恭喜你,接下来你有两种选择。一,官升一级!二,得赏银五十两。

满桂同志每次都选择第二种,因为他很缺钱。在李枭看来,这是因为满桂同志太过老实。

因为第一种情况可以拿钱,第二种选择不但可以拿钱,还能拿权。可惜,满桂同志太过实在。不得不说,实心眼儿害死人啊。

“当年俺们跟着少帅在朝鲜的时候,大金子,小墩子,这都是好样的。牡丹峰一战,浙兵他娘的是这个。”敖沧海把碗里的酒,“咣”一下倒进嘴里。又开始讲当年,明军在朝鲜的故事。

“你们知道嘛,当时狗日我倭奴占了地利的优势。戚家军硬是往上冲,没有一个孬种。他们穿的大红铠甲,一战下来铠甲上都是黏糊糊的。不是敌人的血,就是自己人的血。

大金子的刀都快劈成锯子了,小墩子换了十多根长矛。说实在的,倭兵也不是吃素的。不但有火绳枪,倭刀也很厉害。如果不是当时少帅带着俺们,朝鲜这一仗还真打不下来。”敖沧海抓过一块羊肉,蘸了一下酱大口的吃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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