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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敢死营的冷面校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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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风盘坐在毡毯之上,仔细地将葛藤一圈一圈地缠在刀柄之上,格外的小心,每绕一圈,都要用力地拉紧。这种葛藤是落英山脉之中的一种独特的藤类植物,在沸水之中煮上几个时辰,取出来晾干之后,便柔软如麻绳,但其强韧却坚逾钢铁,其上无数小颗粒的凸起,使之握在手上又充满着质感,战场之上,握在手中,绝不会因为染上了鲜血便在手上打滑。

秦风手中的刀刃长三尺,柄长二尺,是敢死营中标配的武器,上至校尉,下至普通兵士,都装备着这种刀。整柄刀是由模具一次成型,净重十二斤九两,刃薄背厚,最利于劈砍。这柄刀伴着秦风已经六个年头了,整个刀身上隐隐有着一层红晕,那是无数的鲜血浸染而上,天长日久而留下的印迹。

一圈一圈,一直缠到刀柄尾处,再打上了一个死结,秦风站起身来,随手挽了几个刀花,满意地点点头。随手将刀插在身边的地上,又取过自己的盔甲,用抹布细细地擦拭起来,甲叶黑沉沉的,每一片都呈椭圆形叠加在一起,整套盔甲净重三十八斤。如果一个身材单薄的士兵穿在身上,可是一个不小的负担。不过对于敢死营的所有士兵来说,这显然不是问题。

秦风,敢死营校尉,一个从十六岁便从军,在军中一直干了六年的老兵。入伍便进入敢死营,从一个小小的军候,一路升到了敢死营的校尉,校尉已经是大楚军队之中营官的最高军衔了。

对于敢死营的所有士兵来说,秦风是一个传奇,因为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在敢死营中一干便是六个年头还能全须全尾地活着的。敢死营,顾名思议,便知道这是一支进攻冲锋排在最前面,撤退之时却又落在最后面的军队,他们存在的意义便是去送死,用自己的生命来为大军赢得胜利或者是赢得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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