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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争田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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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氏听说杨承祖等人捉了成福寺的和尚,心里也自不安。这些锦衣卫事后可以拍屁股走人,她和女儿还是要在这里住下去的,得罪了僧人,可怎生是好。只不过她素来懦弱,又加上在后门闹了那一回,哪敢去为和尚关说。

等杨承祖寻到她时,只将那和尚写的伏辩一递,那苗氏面色一红“奴家不曾认字,大老爷有什么话就当面说吧,这文人的把戏,我是不明白的。”

杨承祖暗自气沮:你难道还当我给你写些什么艳诗来撩拨你不成?我就算有这个心,也要会写才成啊。只好把那和尚的伏辩与她念了一遍,苗氏闻听,却又用那特有的韵律丰富的哭腔嚎啕起来“天杀的,这可叫人怎么活啊。那些和尚居然勾结了族长,这三十亩田看来无论如何也保不住了。这可叫珊瑚以后怎么嫁人啊。”

大明朝县一级行政事务里,有很浓重的乡老治政的影子,打个比方说,知县想要修一个水坝,就会把当地的缙绅、名流以及乡老都请来,大家共同商议。如果大家认为能行,这个水坝就能修,如果这些人一致反对,即使是父母官,这水坝也修不下去。

至于乡村里面,宗法完全可以取代王法而存在,比如浸猪笼、沉塘等手段,在大明律上找不到法理支持,但是乡村里在这样搞就认为是天经地义,官府也不能干涉。甚至于人命,也往往是由乡村里的宗族自己解决,不经过官府处置。

历史上记载某位明君,一年只杀了十几个人,并非是说那一年真的治安这么好,全国只有十几个死刑犯。实际是大部分人都由宗族乡绅势力给杀了,就剩下十几个在官府控制之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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